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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医保局职能,遵循“系统性”“实用性”“稳定性”“唯一性”原则,借鉴相关单位现行耗材编码方法,根据专家共识,对医疗服务项目中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形成统一分类与代码。
1.神经外科材料
2.心脏外科类材料
3.骨科材料
4.口腔材料
5.眼科材料
6.功能性敷料
7.血液净化材料
8.吻合器及附件
9.体外循环材料
10.中医类材料
11.基础卫生材料
12.修补材料
13.注射穿剌类材料
14.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
15.止血防粘连材料
16.非血管介入治疗类材料
17.人工器官、组织及配套材料
医保医用耗材编码规则
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分5个部分共20位,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其中第1部分是耗材标识码,第2部分是分类码,第3部分是通用名码,第4部分是产品特征码,第5部分是生产企业码。医保医用耗材编码结构见下图。
第1部分:耗材标识码,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C”表示。
第2部分:分类码,根据医用耗材学科、用途、部位、功能划分,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3部分:通用名码,创建全国统一的医保医用耗材通用名码,用3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4部分:产品特征码,根据耗材材质、规格等特征赋予的代码,用5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5部分:生产企业码,依据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为耗材生产企业赋予的唯一代码,用5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问: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是否可以申请医用耗材编码?
答:不可以
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服务发票?
当您委托的业务完成后,您可以向服务顾问提出开具服务发票申请,我们将尽快给您出具相应的服务发票;第三方服务内容,由第三方为您出具相应的服务发票。
支付流程
签订协议、材料准备、特约快递、收取票据、专属客服、商务对接、资质申报、完成办理、提供发票
更新: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