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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制氢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供绿氢证明吗?

发布于 2024-10-06 阅读(199)

问:行业类别归口监督管理。化工企业的氢能生产,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绿氢生产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我公司采用可再生能源(光伏发电)电解水制氢,属于能源领域,已经在园区外建设完成,只有绿氢才能在园区外建设,说明了我公司是绿氢,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但是在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时要求提供绿氢证明。我公司提供什么样的绿氢证明才能被认可?有什么依据要求开绿氢证明。



答:您好!据了解,河北省内绿氢项目均集中在张家口地区,目前仅有两个示范性项目通过了可再生氢能标准(绿氢)的评估论证,获得了张家口市发改委的认定。因此作为绿氢企业应当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项目建设前县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关于绿氢项目的备案信息;

2.项目建成后县以上发改部门认定企业制氢项目属于绿氢范畴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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