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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受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 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 局受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电信业务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 理局受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 管理机构。
申请条件: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为 100 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 务经营失信名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常见问题:
1.网约车平台申请什么许可?
答:网约车平台只需做网站备案。若平台还涉及经营其 他电信业务,应按照业务界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2.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是否归属地化管理?在哪里申请?
答:若是内资企业申请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在省内申请,服务对象可以是全国。若企业股东中含外资成分,且符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的,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该项业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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