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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一类药店需要现场验收吗?
发布于 2024-05-22 阅读(138)
问:开设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一类药店需要现场验收吗?
答:不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创新监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药监规〔2022〕9号)第二十三条,对申请开办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简化审批手续,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事前核验转变为事后检查。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可以配备经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药品销售业务人员
本文标签:药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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