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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商标窗口受理业务材料要求

发布于 2019-10-23 阅读(690)

申请项目

申请书

主体身份证明文件

(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图样打印或电子档(格式应为jpg,图形应清晰,图样文件大小应小于200KB且图形像素介于“400×400”-“1500×1500”之间。

如以他人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需附上授权书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

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多次变更的,可以直接变更至最新名称

变更地址

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多次变更的,可以直接变更至最新地址

变更商标代理人

与变更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委托书》


变更外国人/外国企业国内文件接收人



删减商品服务项目



转让商标

转让人、受让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转让证明

转让人、受让人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相同或类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移转商标

申请人办理相关移转手续的证明材料


商标续展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


提交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

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


提交许可人、被许可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出具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证明



出具优先权证明文件



商标注册证补发



变更、转让、续展证明补发



商标更正


变更、转让后更正注册人名义、地址的,需交回《变更证明》、《转让证明》原件;使《商标注册证》发生变动的,需交回《商标注册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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